為規范水利泵站施工及驗收行為,統一技術要求,做到安全、經濟,管理方便,制定GBT51033-2024水利泵站施工及驗收標準。適用于新建、擴建或改造的灌溉、排水的大中型泵站,以及安裝中型及以上機組的小型泵站建筑物的施工、金屬結構安裝及驗收。泵站施工前,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。泵站施工采用的新技術、新材料、新設備和新工藝應經過試驗或鑒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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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總則
1.0.1為規范水利泵站施工及驗收行為,統一技術要求,做到安全、經濟,管理方便,制定本標準。
1.0.2本標準適用于新建、擴建或改造的灌溉、排水的大中型泵站,以及安裝中型及以上機組的小型泵站建筑物的施工、金屬結構安裝及驗收。
1.0.3泵站施工前,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。
1.0.4泵站施工采用的新技術、新材料、新設備和新工藝應經過試驗或鑒定。
1.0.5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宜編制建筑物拆除及環境修復專項施工方案,并應按方案施工及驗收。
1.0.6泵站施工涉及的安全生產、職業健康、環境保護應按現行行業標準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》SL721的有關規定執行,涉及水土保持的應按現行國家標準《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技術標準》GB50433的規定執行。
1.0.7泵站工程施工及驗收應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,技術檔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建設工程文件歸檔規范》GB/T 50328 的規定。
1.0.8水利泵站施工及驗收除應符合本標準外,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。
2施工布置
2.1一般規定
2.1.1施工布置應根據泵站工程總體布置、建筑物型式、施工條件和工程所在地自然、社會狀況等因素,統籌規劃、因地制宜、合理確定和布置。
2.1.2需要進行河道導流施工的泵站工程,施工導流應按現行行業標準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規范》SL303的規定執行。
2.1.3主要施工工廠和臨時設施布置應避免或減少施工期受洪水的影響,滿足設計確定的防洪標準,并應避開不良工程地質區域或有潛在安全隱患的區域。
2.1.4施工布置應合理利用土地,便于生產和生活,減少水土流失,并應少占用基本農田和生態紅線控制范圍。
2.1.5房屋建筑和施工臨時設施宜永久和臨時相結合,減少或避免臨時設施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拆遷,并應減少占用施工場地,也可利用永久建筑物和原有設施作為施工臨時設施。
2.1.6若場地條件具備不同施工布置方案且各方案差異較大時,應進行施工布置方案比選。必要時,應進行專題論證。
2.2布置方法與要求
2.2.1施工布置應根據施工需要分階段形成,并應滿足各階段施工要求。施工場地平整范圍宜按施工布置要求確定。
2.2.2施工布置宜先進行施工導流工程布置和主體工程施工分區,再進行施工臨時設施、內外交通等的布置。施工布置時,應統籌可利用場地的位置和面積、施工臨時建筑與永久設施結合等因素;生產區邊界宜封閉,當生產區與施工管理區和生活區相連時,
2施工布置
2.1一般規定
2.1.1施工布置應根據泵站工程總體布置、建筑物型式、施工條件和工程所在地自然、社會狀況等因素,統籌規劃、因地制宜、合理確定和布置。
2.1.2需要進行河道導流施工的泵站工程,施工導流應按現行行業標準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規范》SL303的規定執行。
2.1.3主要施工工廠和臨時設施布置應避免或減少施工期受洪水的影響,滿足設計確定的防洪標準,并應避開不良工程地質區域或有潛在安全隱患的區域。
2.1.4施工布置應合理利用土地,便于生產和生活,減少水土流失,并應少占用基本農田和生態紅線控制范圍。
2.1.5房屋建筑和施工臨時設施宜永久和臨時相結合,減少或避免臨時設施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拆遷,并應減少占用施工場地,也可利用永久建筑物和原有設施作為施工臨時設施。
2.1.6若場地條件具備不同施工布置方案且各方案差異較大時,應進行施工布置方案比選。必要時,應進行專題論證。
2.2布置方法與要求
2.2.1施工布置應根據施工需要分階段形成,并應滿足各階段施工要求。施工場地平整范圍宜按施工布置要求確定。
2.2.2施工布置宜先進行施工導流工程布置和主體工程施工分區,再進行施工臨時設施、內外交通等的布置。施工布置時,應統籌可利用場地的位置和面積、施工臨時建筑與永久設施結合等因素;生產區邊界宜封閉,當生產區與施工管理區和生活區相連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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